影子政府網站執行長姚文智上午(4/13)在立法委員管碧玲、賴坤成陪同下前往 NCC陳情,抗議 TVBS公器私用抹黑謝長廷,涉嫌違反衛廣法,要求 NCC要負起監督責任,杜絕媒體刑堂』,NCC主委彭芸出面接受陳情。
姚文智表示,台灣的民主與言論自由是得來不易的成果,媒體被視為社會公器,甚至賦予所謂的第四權,正是期待其在行政、立法、司法之外,為人民大眾扮演著溝通、守護或監督政府的角色。倘若媒體濫用言論自由,公器私用,私設「媒體刑堂」,踐踏他人名譽,我行我素,斷為社會所不容,也應受國家法律之約束。
從2月26號開始,幾達一個月的時間,TVBS電視台的李濤及李艷秋夫婦在其主持的2100全民開講和新聞夜總會節目中,引述一兩位過去為威權統治集團鷹犬的特務的不實指控,輔以所謂名嘴的大量假設性語氣及個人猜測,以「如果」當發語詞,以「問號」規避刑責,混淆視聽,持續洗腦,抹黑謝長廷為抓耙子,如同是中國文革紅衛兵式批鬥的翻版,也等同私設的「媒體刑堂」。
3月30日,姚文智也曾在立法院公開要求 TVBS應依衛星廣播電視法 31條給予相等時段的答辯機會,隨後更正式發文該公司,但該公司回函顧左右言他,姚文智說他們遲遲等不到誠意公平的回應。
謝長廷辦公室沉痛呼籲,現在應該是 NCC挺身而出負起責任的時候了,根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 31條(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播送之節目評論涉及他人或機關、團體,致損害其權益時,被評論者,如要求給予相當答辯之機會,不得拒絕。),謝長廷辦公室要求 TVBS新聞台及李氏夫婦提供相同的時數,也就是 3582分鐘,總共 59.7個小時,給謝長廷來澄清恢復名譽,TVBS迄無正面回應,因此要求 NCC需依法處理,以杜絕私設「媒體刑堂」。
NCC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會後表示,謝長廷辦公室委託楊國華律師事務所去函 TVBS,要求提供謝長廷答辯機會;而 NCC已在4月8日收到 TVBS針對此事的回應複本,表示願意邀請謝長廷到「2100全民開講」等節目答辯,並請謝長廷辦公室在 3天內答覆。
何吉森說,NCC站在督導的立場,希望媒體落實接近使用權,讓謝長廷有答辯的機會,但由於行政機關無法介入主導,NCC將會靜觀雙方的後續互動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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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為獨立媒體採訪報導
2010年4月13日
TVBS公器私用抹黑謝長廷,NCC有責任杜絕「媒體刑堂」
2010年4月9日
鄭南榕電影百萬劇本獎徵件辦法
鄭南榕電影百萬劇本獎徵件辦法
主辦單位:
魅力台灣推廣協會(或稱魅力台灣繁殖所),代表人為姚文智。
徵選獎項:
1. 首獎一名,獎金新台幣壹百萬元。
2. 佳作三名,獎金各新台幣壹拾萬元。
劇本之條件與格式:
1. 劇本應本諸史實,並以呈現鄭南榕先生殉道之志業與理想,及彰顯其對
台灣自由、人權、民主、獨立之貢獻為原則。
2. 應徵劇本之演出時間不得少於120分鐘,如改編自本人或他人作品者,
應檢附原著及著作權人同意書。應徵劇本之內容倘含有外國文字時,應
加註中譯。
3. 應徵劇本須未曾獲國內外劇本徵選得獎有案。
4. 應徵劇本不得於本案得獎名單公告前攝製成視聽著作。
5. 應徵劇本不得有抄襲、剽竊或其他侵害他人著作權及任何權益之情形。
6. 每一應徵者以投稿一件為限。
7. 應徵劇本應以A4紙張,雙面、直式橫書繕打,繁體中文編輯,字型大小
:十六,行高:24pt,左側裝訂,並附劇情大綱及人物介紹,一式五份
,且不得署名。
8. 應徵者(個人或團體皆可)應於報名表內填妥真實姓名或團體名稱、通訊
電話及地址。
9. 參加徵選之稿件將為主辦單位所有,不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,請自留底
稿。
10. 得獎劇本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得將劇本做各項運
用,包含自行或由他人為電影拍攝、發行、映演等,發行紙本,及全部
或部分公開於網路等。
評選方式:
1. 評選方式分初選及複選二階段。
2. 初選階段每本應徵劇本均須經由二位以上評選委員之審閱並推薦,始
得進入複選(複選名單不對外公告);複選結果應經全體評選委員四
分之三以上出席,以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評選出得獎劇本。
3. 評選委員由主辦單位聘任之,評選結束後對外公開。
報名期限:
自2010年4月8日至2010年12月10日止。
收件方式:
參與徵選之稿件,以郵戳為憑,於報名期限內以掛號信寄至臺北市承德路一段52號2樓「魅力台灣推廣協會」,並在信封註明「鄭南榕電影百萬劇本獎徵選」。
徵選結果公佈:
徵選截止後三個月內,由主辦單位暨評選委員會召開記者會公佈並定期頒獎,並同時公布於網站。
其他注意事項:
1. 本辦法獎金須依相關法令扣稅。
2.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項,本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,並公布於台灣維新影子政府網站,恕不個別通知。
迴避原則:
評選委員及本主辦單位人員皆不得參與徵稿。
聯絡方式:
若對本活動有相關疑義請洽詢主辦單位:魅力台灣推廣協會(或稱魅力台灣繁殖所),聯絡人: 黃子維,0936255489,coz91322@gmail.com
以上照片由獨立媒體工作室提供
台灣維新影子政府網站
鄭南榕基金會網站
